Wednesday, August 4, 2010

宽恕

当我们了解罪的含义之后,就知道那是人类的通病。有时,在人前看似高尚的,在上主面前可能是恶心的,两者同时并存。在“定”他人的罪之前,先学习了解“他人”,相信“他人”被定罪必然有“某种”原因。如果他常常发脾气、反复无常、蛮不讲理,可能生活在忧虑与痛苦中挣扎;如果他用怀疑和不友善的态度对待别人,可能误会、错怪了别人的某些言行,也可能是他所成长的环境造成的,抑或是遗传所带来的。

这种怪脾气使他陷入前所未有的自卑与痛苦的煎熬中,难以与他人和平相处,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。如果用这种心态去分析并体谅他人,宽恕就容易多了。如果一直记得自己受尽那惨绝人寰的侮辱和伤害,就没有宽恕人的希望的余地了。常常听到人说:“罪”就是过了“是非”的分界线。换句话说,罪就是带有故意“跨过去”的色彩,让自己站在“非”的一边,即是不正确的一边。在“诚实与欺骗”的分界线上,是否常常站在“诚实”的一边?在“真与伪”的分界线上,是否常常站在“真”的一边?在“谈吐和静默”中,是否从来就没有误导、歪曲、伤害过真理呢?在其他生活场合中,是否从来就没有一次不良的行为或不道德的言语呢?如果“吾日三省吾身”,就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“没有罪” 。

“罪”就好像在雪地上滑雪或溜冰场上溜冰的人滑倒,即不是故意的,却常常一次又一次在无意中跌倒。事实上,生活中的“最好人”,也会因着“一时冲动”而失却自控,在不经意中滑进罪恶的深渊……。如果“吾日三省吾身”,就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“没有罪” 。

“罪”就是明知故犯的、知法犯法的恶性行为。人类的第一个天性就是想做自己想做的事,即是自己喜欢做的事。因此,有时想要离开常轨,挑战律法——道德和法制,去做被律法所禁止的事。可断定,从来没有一个人“没有想过”去违反十诫,但常常听人说自己从来没有违反过十诫。 如果“吾日三省吾身”,就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“没有罪” 。

“罪”就是我们没有做到我们应该做和能够做到的地步。换句话说,罪”就是目前有没有“全心全意全力尽自己的本分”,努力成为一位好丈夫或好太太呢?有没有“全心全意全力尽自己的本分”,努力成为一位好爸妈或好儿女呢?有没有“全心全意全力尽自己的本分”,努力成为一位好雇主或好雇员呢?我决不会忘记某人那样对待自己。这类话是非常危险的,将造成永远无法蒙宽恕的危险,因为把自己最难忘的苦痛的记忆铭刻在心中,点燃仇恨的火种。有没有“全心全意全力尽自己的本分”,努力成为一位好老师或好学生呢?有没有“全心全意全力尽自己的本分”,努力成为一位好领导或好下属呢?有没有“全心全意全力尽自己的本分”,努力成为一位好公民呢?有有没有“全心全意全力尽自己的本分”,努力成为一位好……呢?如果“吾日三省吾身”,就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“没有罪” 。

忘记是一种修身的美德,高尚的德行。在宽恕的基础上记住历史,学习放弃仇恨历史的不幸。但应注意,理解对方对自己的伤害,并不一定会宽恕。虽然是这样,但选择尝试去理解,却可以让自己更灵活地看待不可改变的事实。再者,宽恕也不一定等于忘记,更不一定等于赞同。宽恕更多意味着放下。

唯有懂得宽恕别人,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。快乐不是别人可以给我们的,而是要由我们来解脱,自己来超越。想要得到快乐,就不要太“过敏”。太过敏的人,对周遭的一切都太在意了,那就像自己拿了好多条绳子绑住自己一样,自找麻烦。。。

去教导别人宽恕,就是一种推恩,不论是藉由文字或是以身作责,你都会将心中的平安推恩出去。

来源:经阅读多种刊物的深思。


庚寅年六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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